無.視.之.死 -『法案死於表決人數不足』
表决人數不足:
表決人數不足的情況通常會在院會(一、二、三讀)出現,按照規定,院會的法定開會人數為總立委人數的三分之一,當朝野黨團發現退席可以讓開會人數達不到三分之一時,有時候就會採取這樣的手法讓會議流會以達成訴求。
而開會人數不足的問題於委員會也會出現,按照規定,委員會得至少有三名委員出席才能做成決議, 譬如有時委員會開會時出席的是兩個執政黨委員、兩個在野黨委員,一旦開會時發現風向不對,其中一黨的委員就會撤出會議,造成該會議無法決議。
同樣死在這裡的法案:
國營事業預算審查:2010年6月立法院院會審查國營事業預算時,由於朝野協商沒有達成共識,因此院會開始進行表決大戰,民進黨團成員突然都沒有參與表決,人數低於法定應出席人數,主席只好宣布休息,找來更多的國民黨委員來進行表决。
海域管理法:內政委員會11月18日開會討論《海域管理法》,立委大多沒出席,立委李俊俋就大罵「這種審查到底有什麼意義?」,並強調當立委就應該來開會,立委林淑芬雖不屬於內政委員會,也趕來開審查會,她痛批,有意見的立委都不來開會,法案一直被擱置,「開這種會浪費大家時間!」
遊戲設計:關鍵評論網、Re-lab
資訊設計:Re-lab
法案整理:關鍵評論網 鄭少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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