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為什麼要知道立法院的歷史?
但你知道嗎,原本立法委員的任期是兩年,人數也多達760人,現在則是113人;
立法委員任期最早雖然是2年,但你知道曾經有許多立委一當就是43年,從未改選過嗎?
就讓我們回到立委們活躍的舞台「立法院」,進一步了解兩者之間的歷史,
以及發生在那裡的大事如何影響我們現在的政治面貌,修完這堂公民選舉課,朝向偉大的航道吧!
立法院正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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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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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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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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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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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
民國17年─民國37年
躲子彈都來不及,還有時間立法?
1928年,北伐的硝煙才剛落下,國民政府隨後在南京成立立法院。因當時沒有憲法明定立法院的組織與權責,因此行憲前的立法委員是49位,任期為兩年,和現在截然不同。
就這樣過了四屆共八年,立法委員的人數也成長到194位。選到第四屆時抗日戰爭全面爆發,立法院隨之撤離南京,開始了躲空襲的歲月。也因為戰時無法進行選舉,因此這屆立委一當就是14年。然而這段期間立法院並沒有空轉,陸續完成民法、刑法、勞工法等重要的基本法典,並且完成憲法草案,奠定日後的法治基礎。
民國37年─民國38年
憲法施行,立法院開張
抗戰勝利後,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開始施行,1948年接著選出行憲後的第1屆立法委員共760人,下設21個委員會,任期從2年改為3年。
不過,行憲後的第一屆立法委員還沉浸在當選的愉悅沒多久,1949年國共內戰全面爆發,在南京所召開的立法院第一次院會,未料也是在南京的最後一次會期,再也沒有回來過。
民國38年─民國80年
贏了抗戰,輸了大陸又如何
1950年初,國共內戰的局勢急轉直下,立法院也隨著國民政府遷台。同年2月,立法院在台北市中山堂舉行第5會期的第1次會議,原本760位立法委員,到了開會當時只剩下380餘人。之後也進行縮編,將21個委員會減為12個常設與特種委員會。
最重要的是,因為內戰的關係,《動員戡亂臨時條款》賦予第一屆立法委員不斷延長的任期,這一當就是43年。而這也也埋下了日後「萬年國會」、「老賊」等批判以及朝野衝突的導火線。
立院年代記
- 民國17年立法院在南京成立,立法委員共49位,任期2年。
- 民國3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開始施行。
- 民國37年選出行憲第1屆立法委員760人,設21個常設委員會。
- 民國39年初國共內戰,立法院隨國民政府遷台,委員剩380餘人。委員會縮編為12個常設與特種委員會。
- 民國49年,立法院遷入中山南路現址。
- 民國58年依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》選出11位增額立法委員,與第1屆立法委員共同行使職權。
- 民國61年依修正後的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》,選出增額立法委員51名,任期3年。
- 民國64年繼續辦理增額立法委員改選,選出增額立法委員52名。
- 民國67年12月中美斷交,增額立法委員改選暫停。
- 民國69年恢復增額立委選舉,並依《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規定擴增為97人。
- 民國72年改選98名增額立法委員。
- 民國75年改選100名增額立法委員。
- 民國78年改選130名增額立法委員。
- 民國80年12月31日第1屆資深立法委員全部退職,由130位增額立法委員行使立法權。
- 民國81年12月依憲法增修條文選出161位第2屆立法委員。
- 民國84年12月選出164位第3屆立法委員。
- 民國87年12月依照憲法增修條文選出225位立委,同時因為凍省,使得許多省議員轉戰立法院。
- 民國90年12月選出225位第5屆立法委員。
- 民國93年12月選出225位第6屆立法委員。
- 民國94年依憲法修正案,立法委員自第7屆(民國97年)起減為113席,任期由3年改為4年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