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立院出代誌:為什麼我們關心的法案總是過不了?》
設計:游承穎|文字:李牧宜、羊正鈺
壹. 別讓我們的立委「里長化」
選立委不等於選里長,你知道他們的差別有多大嗎?
- 你知道「他們」分別代表了多少民意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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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看看各級民意代表的「月薪」多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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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村里長的薪資,指的是政府每月發放的「村里長事務補助費」4.5萬元扣掉「村里辦公費」後實拿的數字。換句話說,他們並沒有實質的薪水。(註:里長並不屬於民意代表,在此列入只為了一併比較。)
而議員一個月可以領包括:開會期間出席費約5萬、法令研究費約12萬、助理費24萬、選民服務費2~3萬…等,大約月領43萬元。
至於我們的立法委員(參考立法院105年度預算書) 每月薪水(歲費公費)為190,500,年終1.5個月、公費助理每月412,000、加班費82,400、年終618,000;另外還有國會交流事務費200,000、文具郵票每月15,000、電話費12,000、油料費每月15,420、服務處租金每月20,000、辦公事務費每月14,672...等等。保守估計,養一位立委每月大約花掉國庫至少80萬元(年薪則是近千萬元)。
咱們花了這麼多血汗錢,以後你還敢把立委當作是里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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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村里長的薪資,指的是政府每月發放的「村里長事務補助費」4.5萬元扣掉「村里辦公費」後實拿的數字。換句話說,他們並沒有實質的薪水。(註:里長並不屬於民意代表,在此列入只為了一併比較。)
貳. 立委到底在衝啥毀
你知道「立法委員」到底有多大,憲法又賦予他們多重要的職責嗎?
你知道立法院裡的立委們有多重要嗎?他們其實大到可以讓行政院長、總統下台。
但是要了解立委,就得先知道為何需要立法院,它是把立法權從行政權中獨立出來,好制衡行政部門的權力,方式不外乎監督法案、審預算以及質詢官員。至於實際如何運作呢?
立法院一年分成兩個會期,2到5月底為第一(奇數)會期是審法案,9到12月為第二(偶數)會期是審預算。
俗稱的院會固定在會期時的週二、五,理論上所有立委都要參加(?)主要做議案的一讀、二讀、三讀。而每週一三四則由委員會針對通過一讀後的法案進行初審,那是法案、預算在審查及行政對決最主要的地方,也是人民監督立法院的觀戰重點。
用文言文來說(先別睡啊~),根據憲法第63條規定:「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、預算案、戒嚴案、大赦案、宣戰案、媾和案、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。」最後,在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中明確列出立委的職責。
參. 你關心的法案在哪兒?
想知道法案審理的過程中發生什麼代誌,又有哪些八卦嗎?
法案審理的流程說複雜,其實也還滿單純的,且聽我們娓娓道來:
- 提案:分為「法律」和「臨時提案」兩種,皆需案由、說明。法律提案需要有修正草案,由至少15人聯署。臨時提案則要10人,內容以及待解決事項為限。
- 【有卦】 程序委員會:審定各種提案的「手續是否完備」、分配質詢及提案討論的時間等。提案是否編列進會議,必須先通過這一關。
- 【有卦】 一讀:法案首度在立法機關內曝光了!主席會當場宣讀標題,若沒異議的話,法案隨即進入有關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。
- 【有卦】委員會審查:應是法案及預算進行專業討論、審查,也是行政對決的會議、委員質詢問政的場所。
- 【有卦】 黨團協商:當案件在委員會沒有共識,則交由各黨團間私下討論,要在一個月內達成共識,若仍無共識則交由院會表決處理。為了避免黑箱,按規定必須將協商內容公開,包括錄影錄音和放上公報。
- 二讀:共有四個程序,分別為宣讀議案與報告、說明與質疑、廣泛討論、逐條討論。為了增加效率,通常送進二讀的法案,在黨團協商前的階段已經達成決議。
- 三讀:除非議案與憲法牴觸,否則只能對文字進行修正。
想要進一步了解可以到這,想看【八卦】的請往下:
肆. 程序委員會其實會「惡搞程序」
你想都沒想到,立法院第一個擋法案擋到海邊的地方居然是...
理論上呢~「程序委員會」是負責把關提案的第一道門,它扮演著類似郵局的角色,審核信件、包裹上的收件人、地址、郵票都完備後,就該將這些「提案」送進院會一讀。
而它的「召集委員(主席)」是由推舉形成,委員會中有19名委員,由各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分配之(所以主席當然是被多數黨長期把持...)。但重點是我們的「程序委員會」竟然以審程序之名,行擋法案之實:
【八卦】2012/4/17 立委賴士葆代表國民黨團,以「暫緩列案」擋下了民進黨提的難民法、政黨法草案等,僅表示「以後再處理比較適宜」►影片傳送門
立委段宜康立刻譴責賴士葆運用不當的議事手段,卡住委員的提案權與立法權,並呼籲「國民黨黨團請放手,避免國民黨同仁,因為黨團命令而受到社會的指責。」►影片傳送門
伍. 好不容易進了一讀,結果...
擋法案第二招:只要「一個人」有意見就退回?
進入一讀,也就正式進入立法機關內曝光(才開始有紀錄),但別開心得太早...《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二十三條》規定: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,八人以上連署或附議,得提出異議,不經討論,逕付表決。如(院會)在場委員不足表決法定人數時,交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。(就是說林北又要重新回去排隊...)」
換句話說,院會一讀只要應到人數達1/3(達開會標準)、然後只要有「一個人」代表提出異議就會退回(因為一旦表決,多數黨就會動員啊)。許多法案因此失去了被審議的機會,還可能被黨團凌駕於其之上。(另一種可能,就是大黨故意人到得很少,造成根本無法開會)
【八卦】今年10月,土耳其海灘死了難民小男孩你還記得嗎?隨後台灣的《難民法草案》吵得沸沸揚揚,但其實今天已通過一讀的是:
- 行政院版本(執政黨推動):101年03月02日提案,101年04月06日一讀。
- 陳學聖版本(國民黨立委):102年10月25日提案,當日立刻進行一讀。
而另一個蕭美琴版本(民進黨立委),從101年04月13日提案,到104年10月02已被退回程序委員會高達70次,至今尚未一讀通過。 ►三個版本審議進度 ►蕭美琴版本被退回次數
陸. 等著我們的,正是「公開透明」的委員會
別以為過了一讀就海闊天空,接下來的委員會才讓你恨得牙癢癢...
過了一讀,理論上就該進入「實質審查」的各委員會了,先來談談這些委員會吧。
一般來說,委員會分成「常設委員會」、「特種委員會」兩大種。「特種委員會」像是學校的行政機關:會計處、訓導處等等,處理立法院內特定的事項,前面提到的「程序委員會」就屬於其中一種。
而「常設委員會」包含8個委員會:內政、外交國防、經濟、財政、教育文化、交通、司法法制、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,它們則相當於學校的專科老師,負責教數學、英文等。
【八卦】委員會設立的目的,是將法案的審查進行更專業的分工,達到有效率的審議、問政功能,而為了讓過程公開透明,人民可使用立法院IVOD系統來收看各委員會的荒腔走板...阿不!是開會Live轉播。。
但令人頭痛的是,IVOD常常在關鍵時刻被切斷訊號(藍色畫面、甚至直接跳黑畫面),還有一堆未公開的轉播死角,讓人質疑委員會審議、問政有真正被落實嗎? ►【IVOD八卦】八卦傳送門
柒. 30秒通過服貿居然是「合法」der?
擋法案第三招:在「實質審查」的委員會,主席竟然可以如此「霸氣」
【八卦】你還記得「半分忠」通過服貿引爆太陽花學運的故事嗎? ►服貿30秒強行闖關始末
2013/6/25,黨團協商針對服貿協議做出了「逐條審查、逐條表決」,並加開16場公聽會的決議。
最後一場公聽會後,立委張慶忠表示根據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第61條:「委員會審查『行政命令』,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『三個月內』完成之;逾期未完成者,視為已審查。」他因此認為「服貿協議早該生效了」。
2014/3/10~12,民進黨連續幾天排案都遭到國民黨杯葛,接著就輪到國民黨委員當主席。
2014/3/17,張慶忠主席在委員會出現嚴重打架、推擠時,拿著還沒被搶走的麥克風,在台下用30秒宣布決議:「開會...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期限,依法視為已審查,送院會存查,散會!」 ►精彩影音傳送門
請問,說好的「實質審查」呢?
捌. 徒勞無功的美牛案
才開始討論就散會?隨隨便便就送協商,還有誰願意認真討論...
【八卦】2012/3/29,衛環委員會上所有委員正在認真討論、審議《食管法》時,身為主席的蔡錦隆卻偷偷跑到廁所旁,用小蜜蜂宣布「現在宣布開會,本案毫無共識,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,散會!」 ►影音傳送門
而根據立法院審議程序,黨團協商階段若在一個月內未達成共識,可以直接進入院會表決。在野黨懷疑國民黨是為了方便自己,在黨團協商或院會運用多數黨的優勢,讓美牛案就此通過。
蔡錦隆此舉讓某些立委斷了理智線,立委陳亭妃情緒激動,緊抓住要進電梯的蔡錦隆並爆發肢體衝突,把蔡錦隆、吳育仁、林鴻池等人拉回委員會,拒絕散會,隔天在野黨則在院會佔領主席台,杯葛議事。
由此觀之,假如多數黨不願逐條審查法條,老是不正面表態而直接「送交協商」,主席(常由多數黨把持)又有足夠權力將法案強渡關山,導致各委員會「實質審查」的功能被架空。
何況即便進了黨團協商,卻可能只是到了另一個黑洞...
玖. 「黨團協商」到底把法案怎麼了?
擋法案第四招:當微調變成腰斬,「面目全非」的法案早已經回不去了...
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規定,「議案進行協商時,由秘書長派員支援,全程錄影、錄音、記錄,併同協商結論,刊登公報。」
但問題就是一直以來,公報上只記錄「協商結論」,至於討論事項、協商過程皆不公開,因此被批為「密室協商」。公督盟更認為當立法院「黑箱黨團協商化」,只會讓大多數立委覺得都在做白工,以後也沒人要認真審法案了。
【八卦】就以104年中央政府預算為例,委員會初審僅決議小刪19億歲出預算,但進了黨團協商後卻大刀砍了「250億元」...先不論數字是否合理,但前後差距甚大,卻連個解釋都沒有(沒協商紀錄),實在很難讓人不憂慮,是否立院將「黨團協商」凌駕於「委員會」之上? ►報導傳送門
【八卦】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修正後刪掉「省(市)議員」字眼,如此一來讓所有省(市)議員都不用申報,但會議記錄中也只用「黨團協商」四個字帶過,沒有任何解釋。 ►法案記錄傳送門
拾. 這種協商是「保護少數」還是「討價還價」?
有人說表決是「多數暴力」,但我們要的是這樣「協商」嗎...
立法院長王金平曾說「黨團協商的目的是保障少數利益,以對話代替對抗,以協商化解衝突。」但究竟是讓少數發聲,還是互相牽制、討價還價?
【八卦】2014年底,經黨團協商達成修正草案共識的《動物保護法》,卻因台聯黨團遲遲未簽署,而無法交送程序會安排議程進入二讀。 ►報導傳送門
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致電台聯黨團,得到的回應是:「因為台聯提出的其他法案被國民黨團擱置,所以我們只好選擇互相牽制。」而所謂的「其他法案」,有關人士懷疑可能是台聯提出降低政黨補助門檻的草案。
當時原先政黨補助款的得票率門檻為5%,台聯希望門檻降為1%,僵持不下只好選擇互相牽制。在多次協商、折衝之下,才終於在2015/1/22敲定為3.5%;而很巧的是,在動保團體和輿論的壓力之下,動保法修正案也在隔日順利通過。 ►報導傳送門
特別感謝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】的指導與協助,也歡迎參考公督盟出品的《第一次監督國會就上手》。
《待續》
核稿編輯 楊之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