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數立委的24小時:我們的委員是否把國會議員「做小了」?
採訪:羊正鈺、李牧宜
明年一月要選舉了,大家可能知道除了選總統之外,這次還要選出我們國會最高殿堂的「立法委員」。
選民看似只是走到投票所裡蓋幾個章就沒事了,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,根據中選會明年度預算書,為辦理總統及立委選舉,政府預計花費新台幣7億7千3百萬元;若加上各地選委會行政業務費及政黨競選經費補助,明年度與選舉相關預算,合計超過17億元。
花了這麼多納稅人的錢,你知道立委究竟都在做什麼嗎?
TNL透過採訪多位不同政黨、類型的國會助理,發現除了那些「闌尾(註)」之外,以一天24小時來看,立委卻有這幾種類型:
身為不分區立委的助理A解釋道,「一般來說,在會期裡一週的一三四是委員會;二五則是院會。其中一三四的委員會,早上會是最緊繃的,有關質詢重點、議題都得會花很多時間找資料、準備,或是配合黨團開記者會等。而二五院會,從早上到下午2~3點之前都在立法院,結束後才會回地方跑選區。」
「在會期中,委員2/3的時間、精神、功夫都在立法院,也非常注重問政品質、和自己上台質詢的表現。」但是真的每個立委都是這樣嗎?
國會助理B則指出,「以區域立委來說,一天可能只有4~5個小時上台北跑國會、8~9個鐘頭都在跑地方,若立法院有重要會議要開,或是表決之類的重要行程,可能一整天都在立法院,至於跑地方則要留在晚上。」
助理C表示,「我們委員每天至少五點半、六點就起來了,大部份時間甚至起得比助理還早。而為了多跟地方上的『頭人』見面,最晚能跑到半夜兩三點。因為每個選民的事情都是大事,都必須花時間去理解。」
如果是中南部的區域立委,行程到底有多緊湊呢?
助理C如數家珍的道來,「每天早上5點多出門,出門先跑公祭行程。我們委員非常看重公祭這件事情,因為別人家在辦喜事的時候,去參加只是錦上添花,但當自己有親人過世,身為委員必須去看看他們有沒什麼需要什麼幫忙。」
「緊接著,8點多搭高鐵,10點多開始在立法院質詢;質詢完,委員會開會;中午時間,安排協調會。下午在趕著搭高鐵回選區,就直接到服務處,開始跑行程,包含節慶活動、工會活動等。回到家都接近甚至超過12點了。至於非會期期間,可以說整天在地方選區。」
如此看來,區域立委主要還是專注在「選區」,尤其是因應各種時節跑「地方活動」,例如媽祖遶境活動、七月中元節 、中秋節、過年等,事實上更多的是「跑紅白帖」...而不分區立委就比較沒有選區壓力,通常除了在立法院開會,也會花不少時間和所屬領域例如醫藥、社福、勞工等團體互動。
立委們對於每天焦頭爛額的『跑紅白帖』,真的是甘之如飴嗎?
助理D認為,「所謂的『跑紅白帖』在台灣是很必要的,基本上都會區可能比較好一點,但對中南部的立委來說很重要。」
「大體上來說,中南部選民會特別在乎自己親人過世、晚輩結婚等的婚喪喜慶是否有『有頭有臉』的政府官員來參加。若心中期盼的人都沒有出席,或許下一次就不會把這票投給他了。」
助理B則無奈的表示,「區域立委自己要抉擇,但中南部立委通常都是選擇留在選區,因為可能我這個下午人不在選區,選票就會差很多。中南部的選民比較在乎『面對面的感受』,他們不會在乎你看護了多少選民的荷包。因此相對於台北的空氣選票多的地方,中南部委員必須要去顧好地面選票。」(選票分為兩種,一是空氣票,二是地面票。空氣票來自知名度及政策主張,地面票來自組織動員、派系運作。)
反過來說,就是如果今天台灣的選民在乎的是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的表現,那委員們當然整天都在立法院「問政」;言下之意,關鍵是選票,以及選民真正在乎什麼。
助理D指出,「我覺得『跑紅白帖』是台灣一個累積的特殊的風俗,像是在美國,就沒有聽過國會議員在跑選區的啊,在這種制度下,有時候不得已可能要犧牲一點點品質。」
但也有不同觀點認為跑選區有其必要性,助理E就說,「準備行政機關的問政資料和解決選民的問題,這兩者也可能是相輔相成的,選民問題若牽涉到比較普遍的議題,那可能會成為問政資料之一,但如果很個人、很細微的問題,有時候也就不會pass到委員那裡了。」
也就是在時間安排上不分區和區域立委還是有很大的差異。不分區委員大多是以處理質詢、審法案、協商為主,比起區域立委,他們比較沒有輔選或是跑選區的壓力。而區域立委就是早上質詢、下午全部放空城,這樣的狀況到了選舉前的第八會期更是變本加厲。
第八會期的立法院真的是空城嗎?
助理F表示,「很現實的是,我如果選不上連立委都當不了!所以難免有很多人就是早上簽個到,然後就去搭高鐵回選區了,常常一天搭個兩三趟高鐵都不是不可能。」
他還說,像這次一月多就要選了,甚至已經傳言說12月15號就要休會了(法定這個會期應該是要到12月底才結束), 「甚至你現在去看各個委員辦公室,很多門都是關起來的,裡面根本就沒人,所有人力都到選區助選去了。」
至於立法院是不是空城?「其實你們自己去各個委員會一看就知道的,騙也騙不了人啊!」但助理們大多還是認為這樣的現象很難避免。
「台灣的立法委員說可憐也是可憐, 以一個國會議員的規格來說,跟其他國家比我們確實是把立委『做小了』,明明是應該是一個審查國家政策、法案的角色,卻得在地方做跟議員一樣的事、路燈修好了還得跟里長一起去看,只為了那『見面三分情』......」
立法委員的究竟該做什麼?
憲法第63條則載明「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、預算案、戒嚴案、大赦案、宣戰案、媾和案、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。」而根據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」對立法委員之職責,亦有更明確與具體的描述。
「什麼樣的選民,就會有什麼樣的立委!」國會助理C說得直接。
換言之,身為選民該思考的是,我們究竟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立法委員?如果憲法上是如此明定立委的職權,透過訪談,我們發現納稅人每年花了近千萬養一個立法委員,而他們每天24小時願意、不願意做的那些事,真的是我們期望的嗎?
我們要的是一個可能每天花2/3的時間「跑紅白帖」、汲汲營營地跟選民「搏感情」的民意代表;還是花更多時間代表選民在立法院審法案、預算,監督行政的委員?
註:對於那些不認真的闌尾們,歡迎參照▼
公督盟「爛立委」評鑑結果出爐,來看看你家選區的委員有沒有上榜?
影片版:
責任編輯:羊正鈺
核稿編輯:楊士範
核稿編輯:楊士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