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法官真的活在「侏羅紀」嗎?司法改革4年來做了什麼
文:王希(沃草|立委出任務 專案經理)
「恐龍法官」是台灣這幾年,每當遇到重大爭議司法案件不符社會期待時就會出現的批評。
台灣的法官真的活在恐龍時代嗎?當然不能以偏概全。但是,讓人民真正實質參與審判,避免法官過高的自由心證,促進「司法透明化」而建立司法公信力,確實成為近幾年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標。
從兩大黨的總統候選人的政見中,蔡英文提出「建立人民的法院」、朱立倫提出「推動人民參與審判機制」,都可看出這個議題的重要性。
民間學者陸續主張推動參審制或陪審制,司法院也在這樣的壓力下創造全世界獨一無二的「觀審制」。
然而,觀審制備受批評之處,在於「只讓你看,不讓你判」,被認為是「玩假的」人民參與審判制度。參審、陪審、觀審,立委們討論了四年徒勞無功,終究沒有一個制度走出立院,改革之路遙遙無期。
頂新案又再度喚起了人民對司法判決的不信任,但在立院中討論人民參與審判制度,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為什麼又浪費了四年?
讓阿草用數據,還原立院現場。(點這裡看更多)
無關藍綠對決,參審觀審真假大戰
在參審、陪審、觀審的討論中,最核心的問題是:「人民是否能參與做出判決結果?」也就是說,在判決是否有罪時,人民有沒有表決權?
參審、陪審較為接近,制度設計都允許人民有表決權,陪審更是直接將判決結果交由人民組成的「陪審團」來決定,法官僅具引導法庭程序功能。相較之下,觀審制中,人民沒有表決權,則被批評為改革「玩假的」。
而目前在立法院中總共有以下六個法案:
- 司法院版《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》:觀審制
- 謝國樑版《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》:觀審制
- 呂學樟版《人民參與審判試行條例草案》:偏向觀審制
- 吳宜臻版《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》:偏向參審制
- 柯建銘版《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》:偏向陪審制
- 田秋堇版《陪審團法草案》:陪審制
以表態紀錄來看,民進黨、台聯、親民黨都偏向支持「人民有表決權」的參審制或陪審制,國民黨則傾向支持觀審制。

但是,要特別注意的是,這其實不能單純理解成藍綠對決。
國民黨有表態紀錄的17位立委中,其實有王惠美、賴士葆、李貴敏、曾巨威等4位立委明確發言支持陪審制。換言之,在這個議題上,區分正反雙方立場的未必是黨籍,更可能是理念或價值觀,這和其他議題動輒陷入黨派之爭,有很明顯的不同。
另外,值得注意的是,親民黨僅有林正二表態支持陪審制,但他因涉及賄選而遭到法院判決當選無效,喪失立委資格,只當了兩個會期的立委。親民黨也沒有其他立委對此議題表態,因此親民黨的態度是否就真的是支持陪審制?仍待觀察。

有方向,沒共識,改革之路還要再等幾個四年?
這個議題的主戰立委,大致可以區分為(取表態較多者,括號內代表表態次數):
參審或陪審制:尤美女(20次)、柯建銘(15)、吳宜臻(12)、高志鵬(5)、王惠美(5)、潘孟安(5)
觀審制:呂學樟(13)、謝國樑(6)、林鴻池(4)、廖正井(3)
在整個討論過程,可以發現幾乎大家都認同建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大方向,也都認同觀審制並不能真的達到人民參審的目的,但是觀審制的擁護者則以循序漸進改革來辯護:
不過,支持參、陪審制的立委則反駁:
從表態次數來看,發言幾乎都集中在有提案的立委身上,甚至可以說是尤美女、柯建銘、吳宜臻對決呂學樟的態勢。其他立委幾乎都只有一兩次表態,參考意義不大。
較少的發言討論,難以凝聚共識,導致司法改革雷聲大雨點小的結果:
不幸中的大幸是,至少朝野各立委都認識到「人民具表決權」的核心問題,就連支持觀審制的立委也提出預算提案,要求司法院舉辦的模擬審判必須加入「觀審員具有表決權」的機制。
兩大黨總統候選人都將這個議題列入政見,下一屆新國會能否通過真正的人民參審制度,使「恐龍法官」不再是台灣司法的代名詞?還是這條改革之路繼續空等幾個四年?
就看人民能否選出真正關心這個議題又有決心推動改革的立委了。
文章獲沃草授權轉載,詳細表態內容請點入「沃草!立委出任務」
核稿編輯:楊之瑜